广西区人社厅广西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关于组织开展低碳经济公需科目
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
桂人才职办[2013]3号
各有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为了进一步增强专业技术人员节能、环保意识和创新能力,全面提升我区专业技术人员的科学素质和技术服务能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低碳经济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4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2013年度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专业技术人员低碳经济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
二、学习要求
根据文件要求,凡申报参加高一等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应完成现取得专业技术资格阶段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否则,所在单位不予推荐,相关部门不予受理评审材料。
三、培训内容及推荐教材
本次培训内容是低碳经济基础知识,为普及性培训。主要内容包括低碳经济理念的产生和概念辩析,低碳转型的发展趋势和低碳城市建设等。
培训教材推荐使用中国社会科学院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组织编写、中国人事出版社出版的《低碳经济培训教程》。
四、培训方式、时间及流程
本次培训统一采用无纸化网络培训、网络考试的方式进行。本次网络培训考试情况同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个人继续教育档案,培训时间记入专业技术人员年度继续教育时间。其中,网络学习时间为6学时(4.5小时),考试时间为3学时(2.5小时)。
专业技术人员需自行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网络培训管理系统(http://guangxi.chinahrt.com),凭所购买的“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激活卡”,激活低碳经济培训计划,即可进行课程学习和考试。具体操作流程请登录http://www.gxce.net/article/ShowArticle.aspx?AricleID=115。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的为成绩合格;成绩不合格者,可免费参加一次网络补考;补考不合格者,须另行交费重新参加网络培训和考试。
2013年度低碳经济公需科目的继续教育时间,从2013年3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五、证书发放
考试合格者于6工作日后到学习卡购买点领取证书。证书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统一印制的《低碳经济公需科目合格证书》。
点击查看申报流程图
六、收费管理
(一)学习卡费用: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考试收费标准经自治区物价局和自治区财政厅桂价费函[ 2012]809号批准,学习卡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在广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购买。
(二)教材费用:
教材发售采取自愿购买原则,单位统一购买或个人购买均可。全区按统一售价13元/本。
七、购买方式和缴费方式
(一)单位购买
请各单位认真统计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数量进行统一购买学习卡和教材。购买激活卡和教材需填写附件1《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卡》订购单、附件2《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专业技术人员基础信息》、附件3《单位教材征订单》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gxrcpx@qq.com,并将盖好单位公章的原件交到购卡地点,由单位统一购买,现金或转帐均可。转帐汇款后请打电话到0771-5505041跟工作人员确认。
(二)个人购买
请直接到售卡点现金缴费购买。
八、售卡地址及联系方式
(一)广西人才市场售卡点
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洲路33号广西人才大厦四楼401室
联系方式:0771-5505041 5505042 传真:0771-5505043
(二)广西人才市场高新分市场售卡点
地址:南宁高新区滨河路5号中盟科技园一楼
联系方式:0771-3397599 传真:0771-3397466
附件2:《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专业技术人员基础信息》
附件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低碳经济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41号)
广西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广西流动人员职改办
二零一三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