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PC端网页办理流程
第一部分 PC端网页办理流程
服务对象:
档案已存放在全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南宁市除外)的存档人员。全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http://www.gxrcda.com/templates/gxrc/SYS_OrgnazationInfo.aspx。
服务内容:
确认个人人事档案的存放机构及存档地点(机构)。
政策依据: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人社部发〔2021〕112号)。
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申请材料:
无需申请材料。
操作流程:
1.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事档案网”(网址:http://www.gxrcda.com);
2.点击“存档查询”模块;
3.输入“姓名、身份证号、验证码"后点击查询按钮。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结果送达:
网上即时显示查询结果。
联系电话:
情况一:档案转入
服务对象:
符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范围的流动人员。
服务内容:
档案转入,开具电子版调档函或邮寄纸质版调档函。
政策依据: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人社部发〔2021〕112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桂人社办函〔2015〕40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正面和反面;
2.流动人员相关证明材料;
3.如需把档案转回原籍的应届毕业生、离职或失业期间的流动人员,还需根据档案接收机构的要求提供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
注:流动人员档案接收范围请参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流程http://www.gxrcda.com/service_notice/show-27062.html。
流动人员证明应包括:与非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与国有企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灵活就业人员证明等。
操作流程:
1.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事档案网”(网址:http://www.gxrcda.com ),点击“档案服务线上办理”模块进行实名注册并登录;
2.登录后点击“档案转入”模块,填写现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及选择需要转往的人才机构名称,系统将会显示专属于您的档案转移流程;
3.根据提示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把带“*”号的必填项填写完整,并按要求上传相应的材料;
4.选择领取方式“发送至本客户端,支持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章)”/“发送至本客户端,支持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章),并邮寄纸质调档函”,点击下一步,等待机构审核;
5.机构审核完毕后,将收到办理结果的短信通知;
6.根据短信提示操作,打开“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事档案网”(网址:http://www.gxrcda.com ),点击“档案服务线上办理”模块进行登录操作,登录后点击“业务查询”,即可查看办理进度。
办理时限:
工作人员将于2个工作日内受理,受理后即时反馈受理结果。
结果送达:
申请人可通过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事档案网”(网址:http://www.gxrcda.com ),点击“档案服务线上办理”模块登录后,在“业务查询”自行下载电子调档函。如已申请邮寄寄送纸质调档函,可根据短信通知关注及查收寄件。
联系电话:
情况二:后续档案转入
服务对象:
档案已存放在全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南宁市除外)的存档人员。全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http://www.gxrcda.com/templates/gxrc/SYS_OrgnazationInfo.aspx。
服务内容:
档案转入,开具电子版调档函或邮寄纸质版调档函。
政策依据: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人社部发〔2021〕112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桂人社办函〔2015〕40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申请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正面和反面。
操作流程:
1.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事档案网”(网址:http://www.gxrcda.com ),点击“档案服务线上办理”模块进行实名注册并登录;
2.登录后点击“后续档案转入”模块;
3.根据提示填写申请信息,把带“*”号的必填项填写完整,并按要求上传相应的材料,点击提交,等待机构审核;
4.机构审核完毕后,将收到办理结果的短信通知;
5.根据短信提示操作,打开“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事档案网”(网址:http://www.gxrcda.com ),点击“档案服务线上办理”模块进行登录操作,登录后点击“业务查询”,即可查看办理进度。
办理时限:
工作人员将于2个工作日内受理,受理后即时反馈受理结果。
结果送达:
申请人可通过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事档案网”(网址:http://www.gxrcda.com ),点击“档案服务线上办理”模块登录后,在“业务查询”自行下载电子调档函。如已申请邮寄寄送纸质调档函,可根据短信通知关注及查收寄件。
联系电话:
全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http://www.gxrcda.com/templates/gxrc/SYS_OrgnazationInfo.aspx。
情况三:档案跨省通办转入
服务对象:
档案所在机构及计划转往机构都已在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开通跨省通办服务的流动人员。(已在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开通跨省通办服务机构的查询网址:https://dajz.12333.gov.cn:8089/#/business/jykdq/publicServicePlatform/agencyquery)
服务内容:
档案转入,向档案所在机构发送电子版调档函。
政策依据: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人社部发〔2021〕112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桂人社办函〔2015〕40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正面和反面;
2.流动人员相关证明材料;
3.如需把档案转回原籍的应届毕业生、离职或失业期间的流动人员,还需根据档案接收机构的要求提供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
注:流动人员档案接收范围请参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流程http://www.gxrcda.com/service_notice/show-27062.html。
流动人员证明应包括:与非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与国有企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灵活就业人员证明等。
操作流程:
1.查询档案目前所在机构及计划转往机构是否已在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开通跨省通办服务,如都已开通,则进行下一步操作;如有一家机构未开通,则无法实现跨省通办;(查询网址:https://dajz.12333.gov.cn:8089/#/business/jykdq/publicServicePlatform/agencyquery)
2.登录“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在线服务-就业创业-跨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档案接转服务”;(网址:http://zwfw.mohrss.gov.cn/)
3.根据页面提示填写“拟接收方信息”,把带“*”号的必填项填写完整后提交;
4.完成申请后,申请人可登录“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在线服务-就业创业-跨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档案接转进度查询”查看办理进度;(网址:http://zwfw.mohrss.gov.cn/)
5.等待拟转入机构审核,由拟转入机构向档案所在机构发起电子调档函;(说明:在业务申办过程中,由于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未设计有需要申请人上传材料的地方,各机构在审核业务过程中,将根据当地实际业务需求,联系申请人提供相关申请材料)
6.等待转出机构审核。
办理时限:
我单位作为档案拟转入机构,转入申请将于2个工作日内受理,转出机构的受理时限及实体档案转出办结时限将以具体受理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
结果送达:
登录“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在线服务-就业创业-跨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档案接转进度查询”查看办理结果。
联系电话:
开通跨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查询。(查询网址:https://dajz.12333.gov.cn:8089/#/business/jykdq/publicServicePlatform/agencyquery)
情况四:档案转出
服务对象:
档案已存放在全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南宁市除外),因入学,入伍,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录(聘)用及因其他工作变动需要将人事档案转出的存档人员。全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http://www.gxrcda.com/templates/gxrc/SYS_OrgnazationInfo.aspx。
服务内容:
档案转出,如计划转至机构为全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南宁市除外),可在网上一次性办理档案转入、转出业务。
政策依据: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人社部发〔2021〕112号);
《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桂人社办函〔2015〕40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正面和反面;
2.拟接收人事档案单位开具的调档函原件(计划转至机构为全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南宁市除外)的存档人员不需要提供);
3.计划转至机构为全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南宁市除外)的存档人员,需向转至机构提供流动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如档案是转回生源地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的,还需根据档案接收机构的要求提供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
注:流动人员档案接收范围请参照档案转入流程http://www.gxrcda.com/service_notice/show-27062.html。
流动人员证明应包括:与非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与国有企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灵活就业人员证明等。
操作流程:
1.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事档案网”(网址:http://www.gxrcda.com ),点击“档案服务线上办理”模块进行实名注册并登录;
2.登录后点击“档案转出”模块,填写档案转移计划,填写档案需要转往的单位/机构名称,系统将会显示专属于您的档案转移流程;
3.登录后,根据提示填写转出申请,把带“*”号的必填项填写完整,并按要求上传相应的材料,点击提交,等待机构审核;(计划转至机构如果不是全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按该步骤操作;如果是全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南宁市除外),则按以下第4、第5点操作)
4.登录后,根据提示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把带“*”号的必填项填写完整,并按要求上传相应的材料;
5.根据提示填写转出申请,把带“*”号的必填项填写完整,并按要求上传相应的材料,点击提交,等待机构审核;
6.机构审核完毕后,将收到办理结果的短信通知;
7.根据短信提示操作,打开“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事档案网”(网址:www.gxrcda.com),点击“档案服务线上办理”模块进行登录操作,登录后点击“业务查询”,即可查看办理进度。
办理时限:
转出机构受理时限2个工作日,受理后即时反馈办理结果。(计划转至机构不是全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
转入机构受理时限2个工作日,转出机构受理时限2个工作日,受理后即时反馈办理结果。(计划转至机构是全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南宁市除外))
结果送达:
根据短信提示操作,打开“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事档案网”(网址:www.gxrcda.com),点击“档案服务线上办理”模块进行登录操作,登录后点击“业务查询”,即可查看办理进度。
联系电话:
全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http://www.gxrcda.com/templates/gxrc/SYS_OrgnazationInfo.aspx。
情况五:档案跨省通办转出
服务对象:
档案所在机构及计划转往机构都已在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开通跨省通办服务的流动人员。(已在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开通跨省通办服务机构的查询网址:https://dajz.12333.gov.cn:8089/#/business/jykdq/publicServicePlatform/agencyquery)
服务内容:
档案转出。
政策依据: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人社部发〔2021〕112号);
《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正面和反面;
2.拟接收人事档案单位开具的调档函原件。
操作流程:
1.查询档案目前所在机构及计划转往机构是否已在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开通跨省通办服务,如都已开通,则进行下一步操作;如有一家机构未开通,则无法实现跨省通办;(查询网址:https://dajz.12333.gov.cn:8089/#/business/jykdq/publicServicePlatform/agencyquery)
2.登录“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在线服务-就业创业-跨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档案接转服务”;(网址:https://www.12333.gov.cn/portal/service_catalog)
3.根据页面提示填写“拟接收方信息”,把带“*”号的必填项填写完整后提交;
4.等待拟转入机构审核,由拟转入机构向档案所在机构发起电子调档函;
5.等待转出机构审核;(说明:在业务申办过程中,由于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未设计有需要申请人上传材料的地方,各机构在审核业务过程中,将根据当地实际业务需求,联系申请人提供相关申请材料)
6.完成申请后,申请人可登录“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在线服务-就业创业-跨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档案接转进度查询”查看办理进度。(网址:https://www.12333.gov.cn/portal/service_catalog)
办理时限:
我单位作为档案转出机构,收到拟转入机构的转出申请后将于2个工作日内受理,受理通过后实体档案将于6个工作日完成转出。档案拟转入机构的受理时限以具体受理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
结果送达:
登录“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在线服务-就业创业-跨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档案接转进度查询”查看办结结果。
联系电话:
开通跨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查询。(查询网址:https://dajz.12333.gov.cn:8089/#/business/jykdq/publicServicePlatform/agencyquery)
服务对象:
档案已存放在全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南宁市除外)的存档人员。全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http://www.gxrcda.com/templates/gxrc/SYS_OrgnazationInfo.aspx。
服务内容:
开具个人存档证明/学籍档案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现实表现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政策依据: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人社部发〔2021〕11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09〕12号。
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申请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正面和反面。
温馨提示:证明将依据档案现有材料进行开具。如开出的证明不符合实际情况需要,请把符合《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档案材料补充存档后再重新申请开具。与证明开具相关的材料参考:
学籍档案证明:学历学位材料;
单位托管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招录、聘用材料,任免、调动、授衔、军人转业(复员)安置、退(离)休材料,辞职、辞退、罢免材料,工资、待遇材料等;
现实表现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涉纪涉法材料;
亲属关系证明:相关履历材料。
操作流程:
1.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事档案网”(网址:http://www.gxrcda.com ),点击“档案服务线上办理”模块进行实名注册并登录;
2.点击“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证明选择“学籍档案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现实表现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3.上传申办材料;
4.选择办理方式“发送至本客户端,支持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章)”/“发送至本客户端,支持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章),并邮寄纸质证明。”;(注:选择“邮寄方式”的用户须填写邮寄信息。)
5.点击提交申请,等待机构审核;
6.机构审核完毕后,将收到办理结果的短信通知;
7.根据短信提示操作,打开“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事档案网”(网址:www.gxrcda.com),点击“档案服务线上办理”模块进行登录操作,登录后点击“业务查询”,即可查看办理进度。
办理时限:
工作人员将于2个工作日内受理,受理后即时反馈受理结果。
结果送达:
申请人可通过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事档案网”(网址:www.gxrcda.com),点击“档案服务线上办理”模块登录后,在“业务查询”自行下载电子证明。如已申请邮寄寄送纸质证明,可根据短信通知关注及查收寄件。
联系电话:
服务对象:
档案已存放在全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南宁市除外)的存档人员。全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http://www.gxrcda.com/templates/gxrc/SYS_OrgnazationInfo.aspx。
服务内容:
开具现实表现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政审回复函。
政策依据: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人社部发〔2021〕112号);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中办发〔2018〕60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
《关于严格实行干部任前档案审核的规定》(桂组通字〔2014〕81号)。
根据文件规定: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谁管理、谁把关,谁考察、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由干部所在单位、干部考察组或干部选人部门进行干部任前档案审核。
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申请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正面和反面。
温馨提示:证明将依据档案现有材料进行开具。如开出的证明不符合实际情况需要,请把符合《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档案材料补充存档后再重新申请开具。与证明开具相关的材料参考:
现实表现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涉纪涉法材等。
操作流程:
1.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事档案网”(网址:http://www.gxrcda.com),点击“档案服务线上办理”模块进行实名注册并登录;
2.点击“政审(考察)服务”→选择“政审回复函”;
3.上传申办材料;
4.选择办理方式“发送至本客户端,支持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章)”/“发送至本客户端,支持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章),并邮寄纸质证明。”;(注:选择“邮寄方式”的用户须填写邮寄信息。)
5.点击提交申请,等待机构审核;
6.机构审核完毕后,将收到办理结果的短信通知;
7.根据短信提示操作,打开“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事档案网”(网址:http://www.gxrcda.com),点击“档案服务线上办理”模块进行登录操作,登录后点击“业务查询”,即可查看办理进度。
办理时限:
工作人员将于2个工作日内受理,受理后即时反馈受理结果。
结果送达:
申请人可通过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事档案网”(网址:www.gxrcda.com),点击“档案服务线上办理”模块登录后,在“业务查询”自行下载电子证明。如已申请邮寄寄送纸质证明,可根据短信通知关注及查收寄件。
联系电话:
服务项目五:档案的整理和保管服务
服务对象:
档案已存放在全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南宁市除外)的存档人员。全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http://www.gxrcda.com/templates/gxrc/SYS_OrgnazationInfo.aspx。
服务内容:
开具档案清单。
政策依据: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人社部发〔2021〕112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桂人社办函〔2015〕40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申请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正面和反面。
操作流程:
1.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事档案网”(网址:http://www.gxrcda.com),点击“档案服务线上办理”模块进行实名注册并登录;
2.点击“档案材料清单”模块;
3.留言注明申请用途;
4.上传申请材料;
5.选择办理方式“发送至本客户端,支持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章)”/“发送至本客户端,支持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章),并邮寄纸质清单”;(注:选择“邮寄方式”的用户须填写邮寄信息。)
6.点击提交申请,等待机构审核;
7.机构审核完毕后,将收到办理结果的短信通知;
7.根据短信提示操作,打开“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事档案网”(网址:http://www.gxrcda.com),点击“档案服务线上办理”模块进行登录操作,登录后点击“业务查询”,即可查看办理进度
办理时限:
立即办结。
结果送达:
申请人可通过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事档案网”(网址:www.gxrcda.com),点击“档案服务线上办理”模块登录后,在“业务查询”自行下载电子档案清单。如已申请邮寄寄送纸质档案清单,可根据短信通知关注及查收寄件。
联系电话:
全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http://www.gxrcda.com/templates/gxrc/SYS_OrgnazationInfo.aspx。
服务对象:
档案已存放在全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南宁市除外)的存档人员。全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http://www.gxrcda.com/templates/gxrc/SYS_OrgnazationInfo.aspx。
服务内容:
个人档案材料信息查询。
政策依据: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人社部发〔2021〕112号);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中办发〔2018〕60号);
《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
《关于严格实行干部任前档案审核的规定》(桂组通字〔2014〕81号)。
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申请材料:
个人申请查档: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由工作人员代查)。
操作流程:
1.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事档案网”(网址:http://www.gxrcda.com ),点击“档案服务线上办理”模块进行实名注册并登录
2.点击“档案查借阅”模块;
3.留言注明需要查询的材料信息点;
4.上传申请材料;
5.点击提交申请,等待机构审核;
6.机构审核完毕后,将收到办理结果的短信通知;
7.根据短信提示操作,打开“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事档案网”(网址:http://www.gxrcda.com),点击“档案服务线上办理”模块进行登录操作,登录后点击“业务查询”,即可查看办理进度。
办理时限:
工作人员将于2个工作日内受理,受理后即时反馈受理结果。
结果送达:
申请人可通过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事档案网”(网址:http://www.gxrcda.com),点击“档案服务线上办理”模块登录后,在“业务查询”查看办理结果。
联系电话:
全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http://www.gxrcda.com/templates/gxrc/SYS_OrgnazationInfo.aspx。
服务对象:
档案已存放在全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南宁市除外)的存档人员。全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http://www.gxrcda.com/templates/gxrc/SYS_OrgnazationInfo.aspx。
服务内容:
档案材料增补预约办理。
政策依据: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人社部发〔2021〕112号);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中办发〔2018〕60号);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中组发〔2009〕12号)。
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申请材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
2.需补充进档案的补充材料原件;属学历学位类材料的,必须密封包装(原存档学校须盖骑缝章)。
操作流程:
1.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事档案网”(网址:http://www.gxrcda.com),点击“档案服务线上办理”模块进行实名注册并登录;
2.点击“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模块;
3.留言注明需要补充的材料名称;
4.上传申请材料;
5.选择预约办理的时间;
6.点击提交申请,等待机构审核;
7.机构审核完毕后,将收到办理结果的短信通知;
8.根据短信提示操作,打开“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事档案网”(网址:http://www.gxrcda.com),点击“档案服务线上办理”模块进行登录操作,登录后点击“业务查询”,即可查看办理进度。
办理时限:
工作人员将于2个工作日内受理,受理后即时反馈受理结果。
结果送达:
申请人可通过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事档案网”(网址:http://www.gxrcda.com),点击“档案服务线上办理”模块登录后,在“业务查询”查看办理结果。
联系电话:
全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http://www.gxrcda.com/templates/gxrc/SYS_OrgnazationInfo.aspx。
第二部分 移动端手机办理流程
服务对象:
档案已存放在全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南宁市除外)的存档人员。全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登录“人才档案职称通”微信公众号,点击“互动-档案机构名录”查看。
服务内容:
确认个人人事档案的存放情况及存档地点(机构)。
政策依据: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人社部发〔2021〕112号)。
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申请材料:
无需申请材料。
操作流程:
1.登录“人才档案职称通”微信公众号,点击“办事-办事大厅-人事档案查询”;
2.输入“姓名、身份证号、验证码"后点击查询按钮。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结果送达:
网上即时显示查询结果。
联系电话:
全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登录“人才档案职称通”微信公众号,点击“互动-档案机构名录”查看。
情况一:档案转入
服务对象:
符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范围的流动人员。
服务内容:
档案转入,开具电子版调档函或邮寄纸质版调档函。
政策依据: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人社部发〔2021〕112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桂人社办函〔2015〕40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正面和反面;
2.流动人员相关证明材料;
3.如需把档案转回原籍的应届毕业生、离职或失业期间的流动人员,还需根据档案接收机构的要求提供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
注:流动人员档案接收范围请参照“办事-档案办理指南”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流程。
流动人员证明应包括:与非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与国有企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灵活就业人员证明等。
操作流程:
1.登录“人才档案职称通”微信公众号,点击“办事-办事大厅-档案业务办理-档案转入”;
2.根据提示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填写转档计划;
3.根据提示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上传申请材料(注:所有上传材料需拍摄原件);
4.提交申请,等待接收机构审核;
5.机构审核完毕后,申请人将收到办理结果的短信通知;
6.申请人可登录“人才档案职称通”微信公众号,点击“办事-办事大厅-业务办理进度”查询办理进度。
办理时限:
工作人员将于2个工作日内受理,受理后即时反馈受理结果。
结果送达:
申请人可登录“人才档案职称通”微信公众号,点击“办事-办事大厅-业务办理进度”查询下载办理结果。如已申请邮寄寄送纸质调档函,可根据短信通知关注及查收寄件。
联系电话:
全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登录“人才档案职称通”微信公众号,点击“互动-档案机构名录”查看。
情况二:后续档案转入
服务对象:
档案已存放在全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南宁市除外)的存档人员。全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登录“人才档案职称通”微信公众号,点击“互动-档案机构名录”查看。
服务内容:
档案转入,开具电子版调档函或邮寄纸质版调档函。
政策依据: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人社部发〔2021〕112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桂人社办函〔2015〕40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申请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正面和反面。
操作流程:
1.登录“人才档案职称通”微信公众号,点击“办事-办事大厅-档案业务办理-档案接收”;(注:登录后可在“我的-档案流转-保管状态”处查看档案状态是否为“在库”,如档案状态为“在库”,方可办理“档案接收”业务)
2.填写申请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上传申请材料(注:所有上传材料需拍摄原件);
3.提交申请,等待机构审核;
4.机构审核完毕后,申请人将收到办理结果的短信通知;
5.申请人可登录“人才档案职称通”微信公众号,点击“办事-办事大厅-业务办理进度”查询办理进度。
办理时限:
立即办结。
结果送达:
申请人可登录“人才档案职称通”微信公众号,点击“办事-办事大厅-业务办理进度”查询下载办理结果。如已申请邮寄寄送纸质调档函,可根据短信通知关注及查收寄件。
联系电话:
全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登录“人才档案职称通”微信公众号,点击“互动-档案机构名录”查看。
情况三:档案转出
服务对象:
档案已存放在全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南宁市除外),因入学,入伍,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录(聘)用及因其他工作变动需要将人事档案转出的存档人员。全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登录“人才档案职称通”微信公众号,点击“互动-档案机构名录”查看。
服务内容:
档案转出。
政策依据: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人社部发〔2021〕112号);
《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正面和反面;
2.拟接收人事档案单位开具的调档函原件。
操作流程:
1.登录“人才档案职称通”微信公众号,点击“办事-办事大厅-档案业务办理-档案转出”;
2.在申请页面可以看到现档案存档信息,输入要转至单位全称;
3.填写转出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上传申请材料(注:所有上传材料需拍摄原件);
4.提交申请,等待机构审核;
5.机构审核完毕后,申请人将收到办理结果的短信通知;
6.申请人可登录“人才档案职称通”微信公众号,点击“办事-办事大厅-业务办理进度”查询办理进度。
办理时限:
工作人员将于2个工作日内受理,受理后即时反馈受理结果。
结果送达:
申请人可登录“人才档案职称通”微信公众号,点击“办事-办事大厅-业务办理进度”查询办理结果。
联系电话:
全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登录“人才档案职称通”微信公众号,点击“互动-档案机构名录”查看。
服务对象:
档案已存放在全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南宁市除外)的存档人员。全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登录“人才档案职称通”微信公众号,点击“互动-档案机构名录”查看。
服务内容:
开具个人存档证明/学籍档案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现实表现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政策依据: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人社部发〔2021〕11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09〕12号。
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申请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正面和反面。
温馨提示:证明将依据档案现有材料进行开具。如开出的证明不符合实际情况需要,请把符合《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档案材料补充存档后再重新申请开具。与证明开具相关的材料参考:
学籍档案证明:学历学位材料;
单位托管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招录、聘用材料,任免、调动、授衔、军人转业(复员)安置、退(离)休材料,辞职、辞退、罢免材料,工资、待遇材料等;
现实表现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涉纪涉法材料;
亲属关系证明:相关履历材料。
操作流程:
1.登录“人才档案职称通”微信公众号,点击“办事-办事大厅-档案业务办理-证明开具”;(注:登录后可在“我的-档案流转-保管状态”处查看档案状态是否为“在库”,如档案状态为“在库”,方可办理“证明开具”业务)
2.填写申请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上传申请材料(注:所有上传材料需拍摄原件);
3.提交申请,等待机构审核;
4.机构审核完毕后,申请人将收到办理结果的短信通知;
5.申请人可登录“人才档案职称通”微信公众号,点击“办事-办事大厅-业务办理进度”查询办理进度。
办理时限:
立即办结。
结果送达:
申请人可登录“人才档案职称通”微信公众号,点击“办事-办事大厅-业务办理进度”查询下载办理结果。如已申请邮寄寄送纸质证明,可根据短信通知关注及查收寄件。
联系电话:
全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登录“人才档案职称通”微信公众号,点击“互动-档案机构名录”查看。
服务对象:
档案已存放在全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南宁市除外)的存档人员。全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登录“人才档案职称通”微信公众号,点击“互动-档案机构名录”查看。
服务内容:
开具现实表现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政审回复函。
政策依据: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人社部发〔2021〕112号);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中办发〔2018〕60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
《关于严格实行干部任前档案审核的规定》(桂组通字〔2014〕81号)。
根据文件规定: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谁管理、谁把关,谁考察、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由干部所在单位、干部考察组或干部选人部门进行干部任前档案审核。
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申请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或社会保障卡。
温馨提示:证明将依据档案现有材料进行开具。如开出的证明不符合实际情况需要,请把符合《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档案材料补充存档后再重新申请开具。与证明开具相关的材料参考:
现实表现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涉纪涉法材等。
操作流程:
1.登录“人才档案职称通”微信公众号,点击“办事-办事大厅-档案业务办理-政审考察”;(注:登录后可在“我的-档案流转-保管状态”处查看档案状态是否为“在库”,如档案状态为“在库”,方可办理“政审考察”业务)
2.填写申请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上传申请材料(注:所有上传材料需拍摄原件);
3.提交申请,等待机构审核;
4.机构审核完毕后,申请人将收到办理结果的短信通知;
5.申请人可登录“人才档案职称通”微信公众号,点击“办事-办事大厅-业务办理进度”查询办理进度。
办理时限:
立即办结
结果送达:
申请人可登录“人才档案职称通”微信公众号,点击“办事-办事大厅-业务办理进度”查询下载办理结果。如已申请邮寄寄送纸质证明,可根据短信通知关注及查收寄件。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已加入广西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网联平台的机构(南宁市除外)。(登录“人才档案职称通”微信公众号,点击“互动-档案机构名录”)
服务对象:
档案已存放在全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南宁市除外)的存档人员。全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登录“人才档案职称通”微信公众号,点击“互动-档案机构名录”查看。
服务内容:
开具档案清单。
政策依据: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人社部发〔2021〕112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桂人社办函〔2015〕40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申请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正面和反面。
操作流程:
1.登录“人才档案职称通”微信公众号,点击“办事-办事大厅-档案业务办理-整理和保管”;(注:登录后可在“我的-档案流转-保管状态”处查看档案状态是否为“在库”,如档案状态为“在库”,方可办理“整理和保管”业务)
2.填写申请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上传申请材料(注:所有上传材料需拍摄原件);
3.提交申请,等待机构审核;
4.机构审核完毕后,申请人将收到办理结果的短信通知;
5.申请人可登录“人才档案职称通”微信公众号,点击“办事-办事大厅-业务办理进度”查询下载办理结果。
办理时限:
立即办结。
结果送达:
申请人可登录“人才档案职称通”微信公众号,点击“办事-办事大厅-业务办理进度”查询下载办理结果。如已申请邮寄寄送纸质档案清单,可根据短信通知关注及查收寄件。
联系电话:
全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登录“人才档案职称通”微信公众号,点击“互动-档案机构名录”查看。
服务对象:
档案已存放在全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南宁市除外)的存档人员。全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登录“人才档案职称通”微信公众号,点击“互动-档案机构名录”查看。
服务内容:
个人档案材料信息查询。
政策依据: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人社部发〔2021〕112号);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中办发〔2018〕60号);
《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
《关于严格实行干部任前档案审核的规定》(桂组通字〔2014〕81号)。
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申请材料:
个人申请查档: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由工作人员代查)。
操作流程:
1.登录“人才档案职称通”微信公众号,点击“办事-办事大厅-档案业务办理-档案查借阅”;(注:登录后可在“我的-档案流转-保管状态”处查看档案状态是否为“在库”,如档案状态为“在库”,方可办理“档案查借阅”业务)
2.留言注明需要查询的材料信息点;
3.上传申请材料;
4.点击提交申请,等待工作人员审核;
5.申请人可登录“人才档案职称通”微信公众号,点击“办事-办事大厅-业务办理进度”查询办理进度。
办理时限:
工作人员将于2个工作日内受理,受理后即时反馈受理结果。
结果送达:
申请人可登录“人才档案职称通”微信公众号,点击“办事-办事大厅-业务办理进度”查询办理结果。
联系电话:
全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登录“人才档案职称通”微信公众号,点击“互动-档案机构名录”查看。
服务对象:
档案已存放在全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南宁市除外)的存档人员。全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登录“人才档案职称通”微信公众号,点击“互动-档案机构名录”查看。
服务内容:
档案材料增补预约办理。
政策依据: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人社部发〔2021〕112号);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中办发〔2018〕60号);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中组发〔2009〕12号)。
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申请材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
2.需补充进档案的补充材料原件。属学历学位类材料的,必须密封包装(原存档学校须盖骑缝章)。
操作流程:
1.登录“人才档案职称通”微信公众号,点击“办事-办事大厅-档案业务办理-材料补充”;(注:登录后可在“我的-档案流转-保管状态”处查看档案状态是否为“在库”,如档案状态为“在库”,方可办理“材料补充”业务)
2.点击网上申办→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
3.留言注明需要补充的材料名称;
4.上传申请材料;
5.选择预约办理的时间;
6.点击提交申请,等待机构审核;
7.机构审核完毕后,将收到办理结果的短信通知;
8.申请人可登录“人才档案职称通”微信公众号,点击“办事-办事大厅-业务办理进度”查询办理进度。
办理时限:
工作人员将于2个工作日内受理,受理后即时反馈受理结果。
结果送达:
申请人可登录“人才档案职称通”微信公众号,点击“办事-办事大厅-业务办理进度”查询办理结果。
联系电话:
全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登录“人才档案职称通”微信公众号,点击“互动-档案机构名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