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反映流动人员政治面貌、道德品行、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素养、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以及家庭状况、社会关系等情况的历史记录材料。是国家档案和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人才的重要载体,是流动人员参加机关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办理政审考察、申报职称评审和核定社保待遇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包括: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辞职辞退、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取消录(聘)用、被开除等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未就业的原机关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军队文职人员的人事档案;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自费出国(境)留学的高校毕业生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人事档案;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人事档案;其他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工作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原则,主管部门为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档案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简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包括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授权的单位,其他任何未经授权的单位不得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人事档案。跨地区就业创业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管理。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事业单位,要依据有关规定做好本单位干部职工档案管理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的主要档案服务: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档案的整理和保管;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聘)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
服务对象:
符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范围的流动人员。
政策依据: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人社部发〔2021〕112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桂人社办函〔2015〕40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接收原则:
根据(人社部发〔2021〕112号)、(人社部发〔2014〕90号)和(桂人社办函〔2015〕4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更好地服务人才、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有关人事档案接收的事项如下:
以便民、利民为首要前提,未就业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由现户籍所在地的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接收管理;已就业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由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现户籍所在地的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接收管理;离职失业期间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由原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原人事档案所在地或现户籍所在地的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接收管理。
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网上办理(具体可查看《档案业务在线办申报服务指南》http://www.gxrcda.com/service_notice/show-25943.html)。
申请材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个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受托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如申请设立单位集体账户,存档单位工作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及营业执照等有关证件,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申请设立。
2.已就业的,提供与当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单位)的《劳动合同》原件(如已参加社会保险可从社保系统获取参保数据,该材料无需提供);灵活就业的,提供灵活就业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如与滴滴、美团等平台签订的合作协议等)或实行个人承诺制(如已参加社会保险可从社保系统获取参保数据,该材料无需提供);创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按就业创业所在地接收管理原则。如已参加社会保险可从社保系统获取参保数据,该材料无需提供);未就业的,提供户口本原件(按户籍所在地接收管理原则);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的人员,提供与单位脱离行政(或劳动)隶属关系的批文、批复或通知原件(如在三个月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从社保系统获取减保数据,该材料无需提供)。
基本流程:
办理时限:
受理后即时反馈受理结果。网上受理时限为2个工作日,现场受理时限为即时办结。
受理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
办理地址:
广西南宁市金洲路33号广西人才大厦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一楼10-14号档案服务窗口。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结果送达:
通过网上受理的业务,可自行在网上下载电子调档函或申请邮寄寄送纸质调档函;通过现场办理的业务,现场开具纸质调档函。
联系电话:
0771-5505011
网址:
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事档案网(http://www.gxrcda.com/)
常见问题:
问题: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如何查找本人的人事档案?
解答:可在“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事档案网”首页中的“人事档案查询”栏目进行查询;可向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广西区内)公共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查询;若均查询不到,还可向毕业院校的学生档案馆进行查询。
问题:档案网上申请业务受理时限是多长时间?
解答:档案网上申请业务2个工作日内受理。
常见错误示例:因机构改革更名,目前仍有单位将我单位名称错写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才服务办公室”,正确名称应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